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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新县教育局 关于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日期:2026-04-14 14:19

安新县教育局 关于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切实帮扶就业困难群体,结合学校内部安全及周边交通安全实际,现面向全县招聘辅助性岗位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实施,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数额及条件

(一)招聘人员50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存在一人多岗、虚报冒领、超龄、注册营业执照、企业参保、在村两委任职、在其他单位任职、在其他公司担任股东、董事、监事、经理或企业联系人,在籍大学生等情况,从事过专辅岗累计满36个月人员;

7.其他不适宜从事辅助性岗位的。

三、招聘范围

本人或配偶具有安新县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1.被征迁或完全失地农民;2.防止返贫致贫对象;3.失业6个月以上并在就业部门登记失业人员;4.毕业5年内且当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5.残疾人;6.退役军人;7.就业困难人员。

四、招聘程序

1.由雄安公共招聘网发布招聘公告;

2.符合条件应聘人员带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印一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印一张)、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人员类别相应的佐证材料、投资任职情况截图、社保证明(无参保证明)等身份类别证明到安新县教育局报名登记;

3.安新县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及提供资料进行初审,确定拟上岗名单报安新县公共服务局(就业服务中心)备案。拟上岗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人员,再与各学校签就业援助协议。

4.报名时间:

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5日(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5.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安新县教育局0312-5306216

五、工作要求

1.校园安全巡查员:负责校园安全日常巡查、入校—离校秩序维护、课间应急疏散等协理工作。

六、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与各学校签订就业援助协议,经考核合格再续签协议,各学校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使用。岗位补贴按1000元/每月执行,每人缴纳200元的人身意外险。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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