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新县教育局 关于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切实帮扶就业困难群体,结合学校内部安全及周边交通安全实际,现面向全县招聘辅助性岗位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实施,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数额及条件
(一)招聘人员50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存在一人多岗、虚报冒领、超龄、注册营业执照、企业参保、在村两委任职、在其他单位任职、在其他公司担任股东、董事、监事、经理或企业联系人,在籍大学生等情况,从事过专辅岗累计满36个月人员;
7.其他不适宜从事辅助性岗位的。
三、招聘范围
本人或配偶具有安新县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下列人员:1.被征迁或完全失地农民;2.防止返贫致贫对象;3.失业6个月以上并在就业部门登记失业人员;4.毕业5年内且当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5.残疾人;6.退役军人;7.就业困难人员。
四、招聘程序
1.由雄安公共招聘网发布招聘公告;
2.符合条件应聘人员带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印一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印一张)、小二寸近期免冠照片、人员类别相应的佐证材料、投资任职情况截图、社保证明(无参保证明)等身份类别证明到安新县教育局报名登记;
3.安新县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及提供资料进行初审,确定拟上岗名单报安新县公共服务局(就业服务中心)备案。拟上岗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人员,再与各学校签就业援助协议。
4.报名时间:
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5日(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5.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安新县教育局0312-5306216
五、工作要求
1.校园安全巡查员:负责校园安全日常巡查、入校—离校秩序维护、课间应急疏散等协理工作。
六、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与各学校签订就业援助协议,经考核合格再续签协议,各学校负责人员的日常管理使用。岗位补贴按1000元/每月执行,每人缴纳200元的人身意外险。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