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雄县公共服务局 关于招聘专项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河北雄安新区专项岗位和辅助性岗位管理办法》和《雄县专项岗位和辅助性岗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开展招聘专项岗位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安置对象须为本人或配偶具有雄安新区户籍、18-60周岁的下列人员:
1、被征迁或完全失地农民;
2、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3、失业6个月以上并在就业部门登记失业人员;
4、毕业5年内且当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残疾人;
6、退役军人;
7、就业困难人员。
(二)自愿从事专项岗位工作,且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2、身体健康,适合用人单位工作需要;
3、服从组织分配,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4、无职工社保、无工商注册登记信息(含股东、法定代表人、监事等任职信息),非在校学生,未担任村(社区)“两委”成员及其他村干部职务,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5、之前享受专辅岗补贴不超3年期限。
6、无其他不符合报名的条件。
二、岗位设置
专项岗主要是满足新区规划建设、城市发展运营管理等非营利性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同一人员可享受专辅岗在岗及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岗位请详见:
三、待遇标准
专项岗位工资按雄安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目前最低工资标准2380元/月)。依法为在岗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从专项岗位和辅助性岗位资金中列支,个人缴纳部分需本人承担)。
四、报名及考试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10月19日-10月22日下午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电话:0312-6155507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到雄县雄建集团205室(雄县铃铛阁大街251号)线下报名。
(二)报名流程及要求
岗位选择: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岗位要求,结合自身条件慎重选择,一经提交不得修改。
报名材料: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写清报名岗位和联系电话;
2、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
3、打印投资任职信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 “其他应用 - 投资任职情况查询” 界面查询后截屏,确保截图包含查询时间、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及无投资任职记录等关键信息。
4、七类人员相关证明:根据自身所属类别上传对应证明材料:①被征迁或完全失地证明
②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证明
③失业6个月以上个人承诺
④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版)
⑤残疾人证
⑥退役军人优待证
⑦就业困难人员(在身份证上备注就业困难人员,我们将根据您的身份证号码在人社系统查询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
5、其他补充材料:如外地户籍报名人员,需提交结婚证复印件、配偶户口本首页及配偶本人页复印件。
(三)资格审核
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及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直接现场反馈。审核未通过的工作人员提示未通过原因,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截止前按要求修改信息或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核,逾期未修改提交的视为放弃报名。
审核通过后无需缴费,将会短信通知考试时间。
三、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时间:报名截止后会以短信形式通知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题型为客观题,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内容。
进面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达到2:1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2: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2:1 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并列导致进入面试人数超出规定比例,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短信通知,报考人员需保持手机畅通,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配度、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心理素质等。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由3名面试官当场打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综合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并列,进行加试(加试形式及内容另行确定),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公示
公示名单: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处理。经核实确属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